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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乳业常温衡水工厂输送机导向架更换项目询比价公告
时间:2023.11.03

蒙牛乳业(衡水)有限公司就衡水工厂输送机导向架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MNCGJH-20231023-0011

二、项目名称:衡水工厂输送机导向架更换项目

三、项目概况:衡水工厂物流立体库出库口16个输送机导向架使用10年以上,目前开焊、变形严重,有弯曲框架偏移的情况,易导致出库产品歪斜,造成产品损失,需整体进行更换。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潜在竞谈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www.gsxt.gov.cn/index.html)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机械设备、生产设备、设备销售、安装或维修等相关资质,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投资、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谈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竞争。

5、本次竞谈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执行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五、报名须知

执行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线上采购招标流程:

潜在竞价人依据资格要求自主评估,符合条件的进行网上报名及资格验证,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网址:https://zbcg.mengniu.cn/#/home

请先阅读服务手册,平台服务支持电话为010-21362559。

或:登录蒙牛供应商关系管理平台报名

潜在竞谈人依据资格要求自主评估,符合条件的进行网上报名及资格验证,蒙牛集团供应链关系管理平台网址:https://srm.mengniu.cn/sap/bc/webdynpro/sap/zregistration

请先阅读服务手册,平台服务支持电话为4008108111.(竞谈方报名时须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上传到平台中)。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小额纳税人提供开具发票证明或发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被授权委托人报名,请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件,另外,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一年社保缴纳的证明文件;

4、企业最近1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缴纳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近2年(2021年-至今) 1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以及订单或验收报告为准);

6、保密承诺书(附件2);

7、提供竞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

8、相关许可证书及其他资格要求文件: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机械设备、生产设备、设备销售、安装或维修等相关资质,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 PDF 格式文件并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在“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https://zbcg.mengniu.cn/#/home )”线上提交,进行资格审查(过期提交不予受理),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询报价单。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比价资格。报名供应商自资格审核合格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6日时止;

2、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7日;

3、询价单发放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9日发放询价单。

4、比价时间:2023年11月15日9时30分;(以发出的询价单为准)

七、询比价地点:蒙牛乳业电子采招平台(以发出的询价单为准)

八、发布媒体:

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https://zbcg.mengniu.cn/#/home)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

蒙牛内部OA平台

九、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蒙牛常温事业部衡水工厂

业务咨询联系人:石占军          

联系方式:13833857121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薛海燕                    联系方式:15034952008


附件:1.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

          2.数据保密协议

蒙牛乳业(衡水)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附表1:

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


序号

潜在竞价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备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谈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竞 谈 方 全 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谈方:                 (盖公章)

2023年  月  日

法人身份证正面 

  法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商务谈判会议,全权处理该采购竞谈项目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供应商公司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2023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


(要求:1、具备社保局出具的材料;2、具备本单位名称及授权委托人姓名,近一年)


附件2: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蒙牛乳业(衡水)有限公司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公章):

代表人(手写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