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后勤服务部负责和林基地停车场日常管理工作,随着员工新能源车辆增多,充电桩使用需求逐渐增加,总部后勤服务部对充电桩服务进行公开询比价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MNCGJH-20230824-0028
二、项目名称:蒙牛乳业和林基地厂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总部后勤服务部负责和林基地停车场日常管理工作,随着员工新能源车辆增多,充电桩使用需求逐渐增加,和林基地共有新能源车辆54辆,需安装充电桩14台(双充),为给员工提供方面、优惠的充电服务,总部后勤服务部对充电桩服务进行公开询比价工作。
四、资格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充电桩服务,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3、竞价方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实施许可的提供相关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竞价方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投资、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本次询比价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执行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五、报名须知: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授权委托人报名,请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最近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缴纳证明材料;
4、近3年(2021年-至今)1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5、提供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
6、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如下)发到liumanli@mengniu.cn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报价。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审核通过后,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召开询比价招标时携带到会场当面检验。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询价资格。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5日;
2、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09月06日;
3、询比价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09月07日发放询比价文件;
4、谈判时间:2023年09月12日9时30分;
七、谈判地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总部后勤服务部1号会议室(蒙牛总部餐厅二楼)
八、公告发布媒体: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及内部OA平台”
此公告只在以上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九、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招标实施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后勤服务部
业务咨询联系人:胡志胜
联系方式:15847115311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潘宏
联系电话:18686095595
附件: 1.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
2.数据保密协议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1日
附件1:
潜在竞谈单位所报标段信息表
序号 |
潜在竞谈单位名称 |
标段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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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2】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说明:签署主体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内蒙古呼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时,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2种方式解决;其他主体签署时应选择第1种方式解决。)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价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竞 价 方 全 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价方: (盖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方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询比价,全权处理询比价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竞价方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
(要求:1、具备社保局出具的材料;2、具备本单位名称及授权委托人姓名。)
附件2: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说明:签署主体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内蒙古呼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时,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2种方式解决;其他主体签署时应选择第1种方式解决。)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