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消费者、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更新,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各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实施并公开提前实施情况”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自标准发布之日起,我司生产(含委托生产)的产品将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以下简称“新国标”)的要求,陆续启动包装标签的更新改版工作。由于改版工作涉及产品种类众多,过渡期内市场上可能出现新旧包装并存的情况,敬请广大消费者和合作伙伴予以理解。我司承诺,在2027年3月16日新国标正式施行之日起,所有生产的产品将全面符合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各项要求。
我司始终将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视为企业发展的基石,无论新旧包装版本,均符合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确保产品安全、可靠,以卓越品质,持续为消费者的营养健康保驾护航。
特此声明。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